且伴蔷薇_第一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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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一章 (第3/5页)

人认得我。只是他怎么也想不到会有人穿圣罗兰骑脚踏车。

    我也想不到,但我没车钱,连干洗衣服都是记帐。

    “老爷来了,在书房等你。”看门人接过我的千里马。

    我上了楼,这是孙国玺的私人俱乐部,除了家人、重要的客户,等闲的人他不会邀来这里。

    他正在看书,悠闲得很,一点也不像去打了场仗回来。

    艾葵上礼拜跟我说过,他这次去纽约,去谈一笔重要生意。

    他亲自出马,自然事关生死。不过他这个人有个好处,再要紧的事也休想从他脸上看出丝毫端倪来。

    连他结婚都不例外。

    他第一次结婚我去了,我还是花童。

    他第二次结婚,我也去了,当花童嫌老,当伴娘嫌小,只能做嘉露的临时褓姆。她当时还小,只有五岁,小得不知道阻止父亲娶后娘,天真地告诉我,白纱裙不够好看,爸爸下次结婚她要穿太空超人装。

    “越红!”孙国玺发现我站在门口,喊我过去。

    “找我有事?”

    “有!”

    “什么事?”

    “我们先吃中饭。”他站起身,打开通往餐室的门。

    这间餐室很小,只有四坪大,我还不曾进来过。每回来松石小筑,一家人总在另一个餐厅。

    房间铺满了榻榻米,当中嵌了个桌子,桌下一个坑,刚好放两条腿。

    和式餐厅,吃的却是道地台湾海鲜。

    我沉默地吃着三杯小避、老鼠斑、葱丝象鱼。

    “我在纽约碰到了你父亲。”他突然石破天惊地冒出一句。

    “哦!”“你不问他现在做什么?”

    “做什么都与我无关。”

    “他开了一个夜总会,取名天堂,专跳牛rou场。”

    我笑了起来。越明—一我父亲,十年来未踏进台湾半步,却很懂得发扬台湾乡土文化。

    “你笑什么?”

    “天堂?好名字。”我喃喃自语。

    “他很想见你。”

    “在天堂?不必了。我不会到那种地方。”

    “如果你愿意见他,他可以随时回台湾来。”

    “台湾警察也随时等着他。”我不屑地说。越明当年离开我们母女时,席卷了一大笔钱走,俗称这种人为“经济罪犯”

    “父母再错也是父母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做他们的父母,与我有何相干!”我不耐烦地回答。

    “越红!”孙国玺皱了皱眉“你这种态度…”

    我是个不受欢迎的人,无论在何处,总有人指责我的态度,学校、公司、社会…

    “我的态度不良。”我淡淡池说。

    “你可以好一点。”他包容地说。

    “谢了,我不靠态度生存。”

    “靠你的艺术!”

    “技术!”我纠正他。

    他笑了笑。我是他的一大烦忧?真希望他不要这么想,他不欠我什么,真的。

    他养了我十年,我对他唯一的情绪是感激。

    我的态度不好,但心地还没那么糟。

    我尚能区别善恶、黑白、好坏。

    “你还在黄百成那个公司上班?”

    “对!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不找个更好一点的工作?”

    “这个工作够好了。”上班时跷着脚看小说,有几个人能够。

    “你有才气。”

    “很多人都有。”会画两笔算不了什么。

    “如果有更好的工作,你愿意考虑吗?”

    他终于开始试探了。是母亲教他这样?还是他觉得我老是混日子不成话?

    “人各有志。”我放下筷子,开始喝茶,中焙火的白毫乌龙。是我最喜欢的茶,平常不敢多喝,但今夭可以。只要黄百成的图一好,今晚谁也别想睡觉。

    “最近政府的书禁要放宽了,出版生意可以做,你有没兴趣?”

    “没有!”我直截了当地回答他。从小时候起,我对他便很诚实,这是我们能相处的最大原因。

    “不问哪一方面的出版物?”

    “哪一方面都没有兴趣。”

    他没有继续再游说我。他是个很好的商人,精明、识趣、不乱施恩惠。

    最重要的是他清楚认识金钱的价值。

    也许有钱人便是如此,任何一分钱都是他们的命,不会随便让钱掉到水里去。

    他若是施恩而强求于我,我能把事情做得多糟便会搅得多糟。

    “最近看到嘉露没有?”他转移了一个话题,向我打听他的女儿。他们不说话的时间比我和母亲长。已经两年了,嘉露十三岁生日那天突然发誓不再理她父亲。

    她做到了。

    她是个有决心的人,跟她母亲一样。

    在她们眼中,没什么是不可能,就是死也是很容易。

    我做不到。

    死对我来说很难。

    我虽不热爱生命,但也不愿意作贱它,这点,母亲跟我是同志。

    所以。当她和嘉露的母亲同时坚持要一个男人时,嘉露的母亲死了,她留了下来。

    这件事情我和母亲心意相通,任何人说她错,我都不以为然。

    我也不觉得自己良心有愧。

    或许,这便是黄百成说我冷酷的原因。

    我的确和旁人不同,但这是我的错吗?

    黑板就一定是黑的?不!那只是光谱上发生的一种作用而已。

    我和孙国玺谈话到此为止。我仍骑着车离开松石小筑,他站在阳台上看我。

    我回过头跟他挥挥手。

    我知道他是真羡慕。只有年轻,才能在烈日下骑单车。

    不是每个人都能跟他一样都能成为亿万富翁,但也非每个人都年轻。

    不过,钱可能越赚越多,人,却越活越老。

    青春易逝。

    孙国玺也有过青春。

    他目前所拥有的,是青春的记忆。

    而我的青春…我知道,将来我的记忆里,不可能有什么值得骄傲的。

    说一句够骄傲的话…我是个谦虚的人。

    二回到百成公司,里面闹翻了天。张南茜来了,她是黄百成最不愿意见到的人,为了躲她,我曾整整一个礼拜谎称他不在。

    不料功亏一篑,她竟趁我中午出去时摸了进来。再大的白贼七都没用了。

    “你劝劝这个女人!”黄百成一见我马上躲回工作室,把门锁起来。

    “你看看,黄百成居然这样对我!”她气得直掉眼泪,一地摔碎的烟灰缸与玻璃杯碎片。
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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