绯色恋曲乱了调_第七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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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七章 (第2/3页)

”方臣行顺手帮她拉开拉链,不合身的礼服马上应声掉在她的脚边,她身上只剩内衣裤及透明丝袜。

    “你只想吃我豆腐!”她努力挣扎。

    “你也要可怜我呀!我本来有四个老婆,天天有得爽,可是你已经十几天不让我碰你了,我现在光看到馒头都会兴奋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又不是野狗野猫,一发情就要上,而且我每天都要十点以前回家,否则我爸妈会念死我的。”

    “今天星期六,现在才早上十一点,时间够多了吧!”他使出缠字诀,兴奋的身体缠住她,微喘的热息喷在她的颈背,不安分的双手抚着她的圆臀。

    “你每次都只会想色情的事,我们不能正常的约个会吗?”躲不开他的攻击,诗好只好以双手抵夜他的胸前,象征性的保持点距离。

    其实她感儿小肮暖烘烘的,如果两人再这样抱下去,她一定又会失去理智,任他为所欲为。

    这也许就是强硬的男人吃香的地方,女孩子总要故做矜持一下,懂得这个道理的男人只要再坚持一会儿,女人就会弃械投降了。

    “难道你一点都不想色情的事?不想我吻你这里?”他轻碰了下她的唇“不想我吻你这里?”他轻咬了下她的耳垂“不想我吻你这里?”他轻吮了下她的脖子“不想我吻你这里?”他低头以鼻尖轻轻划着她的乳沟。

    诗好咽了口口水,呼吸跟着紊乱起来。

    他的手这时由她的臀后潜人,轻轻按着她冒着热气的私处,哑着嗓子道:“我还会吻你进里,你没试过吧?”

    诗好听了心中一惊,连忙使出吃奶的力气推开他,连耳根都红了。

    “我…我们等一下去百货公司,我要买耳环搭配这件礼服。哦!还有鞋子。”她贴着冰冷的镜子,可怜兮兮的说着。

    当他说要吻她的那里时,她真的吓得分不清东南西北,幸好她还没忘了要当方仪翎的伴娘,有些配件还是要赶紧买。

    “那买完耳环及鞋子之后呢?”方臣行两手叉腰,眉头紧皱,一副莫可奈何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那时天色都晚了,我也累了。”诗好急急辩称。

    “你到底在做什么?我们又不是没做过,何苦思得这么辛苦?”真永远搞不懂女人在想什么!

    “可是我想知道,除了性,我们之间还有什么,我想知道你有多喜欢我,有多在乎我?”她动作僵直的越过他,拿起放在椅子上的衣服,迅速确实的穿上。

    “女人就是爱胡思乱想!我如果不在乎你,怎么还会站在你身边?早就回头找我四个老婆消火了。”

    “那也不能证明你爱我呀!你就等不得吗?”她穿好衣服,踩上高跟鞋。以前她从不穿高跟鞋,但自从认识方臣行后,她的鞋柜已经多了三双高跟鞋。

    对她来说,他是高知识份子,而她却只有高职毕业;他太聪明,她则太平庸;他社交圈太广,她太窄;他背景似乎很雄厚,而她所知的亲戚当中,没一个功成名就的。

    想来想去,她真的不知道他们两个还可以相爱多久,心中不觉一阵怅然。

    也许她今后都会陷人想办法消弭彼此差距的迷思中,无法逃脱吧!

    “你就是想考验我,也要给我个期限啊!”方臣行有气无力的叫道。

    诗妤想了会儿,才道:“三个月吧!”

    “三个月?”方臣行不可思议的叫了声,接着讨价还价道:“一个星期好吗?”

    “那两个月好了。”

    “十天!”

    “一个月!”

    “半个月!”

    “好吧。”两人一来一往的,好像她有多会刁难他一样,弄得她自己都不好意思再坚持下去。

    他一笑。

    “条件是不准和我舌吻。”她有但书。

    方臣行一听到这一点,笑容立时僵住,眼睛都快喷出火。

    以过去的经验,他还以为诗妤很好诱惑,想不到她不笨嘛!还知道他一开始吻她就停不下来,加上他已经憋太久了,早晚被他强拖逆旅去爱爱。

    好吧!男子汉大丈夫,能屈能伸,说到就要做到。

    “半个月后,洗香香的等我!”他帅气的指着她,谨慎的宣告。

    诗好和方臣行只要休息时间一到,两人便腻在一块儿尽情凋笑,如果想搂搂抱抱,就跑到比较僻静的地方去“小解”一下。

    当方臣行真的开始蓄胡、走路别腰驼背时,诗好又于心不忍了,叫他赶紧恢复原状。

    她还以为他只是开开玩笑,想不到真的实现,到时候他的家人怪她破坏他的形象可就不好了,她也爱看他精神充沛的样子啊!

    很快的,他们相约“爱爱”的日期已来临。

    当初定约时,没注意到半个月后的今天竟是仪翎结婚的日子,害方臣行期待了许久,只能继续憋着,眼巴巴看着女友穿得漂漂亮亮的在人群里晃来晃去。

    他在宴会上最常问的一句话就是…

    “典礼什么时候开始?”大概是准备等诗好完成任务,马上要拉她走人,很不幸的,典礼不会因为他而提早进行。

    诗好因为他问了太多次而终于忍不住骂道:“我难得穿上礼服,你就不能让我享受一下这种气氛吗?”真想喂他吃镇定剂,然后把他关进厕所睡一觉。男人为什么把性看得这么重要?

    “爱穿礼服,将来自己结婚时可以穿个够。你再不跟我离开,我就把你拖到盆景后面去痛快一下。”

    事实上他们现在就站在盆景边,这个地区过往的人不多,害他有些心猿意马,要不是灯光实在太亮,他真的会马上动手。

    婚礼的场地选在新郎韦博伦位于台湾的别墅内,因为韦博伦是美国华侨,所以采西式的宴客方式。不过现在已经过了中午十二点还没动静,看来婚礼会延宕到一点左右才会进行。

    这时诗妤又说:“我之所以不想交男朋友,当然是不想太早结婚;如无意外,二十五岁之前我是不会结婚的,所以在那之前,还要等好几年。”

    一生中有几回能碰上这种场面阳?一般人结婚,来宾是不需要穿礼服的,连伴娘也不需要,想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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