胭脂_第四章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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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四章 (第1/5页)

    第四章

    他说:“我什么都知道了。”

    我抬起头,在地球上我所仰慕的人,也不过只有他。

    他笑“你到底还年青,经验不足,何必为这样的小事弄得面黄黄,眼睛都肿。你母亲都告诉我了,她赞成,我也不反对。”

    叶成秋说:“你就随陶陶过一个彩色暑假,有何不可?”

    我低下头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怕,你自己出过一次轨,饱受折磨,于是终身战战兢兢,安分守己,不敢越出雷池半步。你怕她蹈你的覆辙。”

    那正是我终身黑暗的恐惧。

    “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豁达一点。之俊,孩子们盯得再牢也会出毛病,你不能叫她听话如只小动物,照足你意旨去做,有时候你也会错。”

    我用手绢遮住了双眼。

    “可怜的之俊,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你哭,怎么,后悔生下陶陶?”

    我摇头“不。十八年前不,十八年后也不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就听其自然,给她足够的引导,然后由她自主,你看我,我多么放纵世球。”

    我揩干眼泪,此刻眼泡应更肿,面孔应当更黄。

    “放心,我看好陶陶,有什么事,包在我身上。”

    我只得点头。

    他忽然温柔地问:“你见到世球了?”

    我又点头。

    “你看我这个儿子,离谱也离得到家了。”然而他仍然脸带微笑,无限溺爱“他不是好人啊,你要当心他。”

    我有点不好意思。

    我站起来“我知道你要开会。”

    他问:“你现在舒服点没有?”

    “好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改天我们一起吃饭。”他说“我会安排。”

    我告辞。

    这样子萎靡也还得工作,跑到这里跑到那里,新房子都没有空气调节设备,我与工匠齐齐挥汗,白衬衫前后都湿个透,头发上一蓬蓬的热气散出来,连自己都闻得到,叉着条腰,央求他们赶一赶,只得穿牛仔裤,否则无论在什么地方钩一记,腿上就是一条血痕,虽不会致命,但疤痕累累,有什么好看。

    渐渐就变成粗胚,学会他们那套说话,他们那套做法。

    碰巧有人叫了牛奶红茶来,我先抢一杯喝掉提神,他们看牢我就嘻嘻笑。遇事交不了货,骂他们,也不怕,至多是给我同情分:别真把杨小姐逼哭了,帮帮她吧。

    好几次实在没法子,叶成秋替我找来建筑师,真是一物治一物,三个工头就是服建筑师,总算顺顺利利地过关。

    最近根本没有大工程,自己应付着做,绰绰有余。

    我坐在长木条凳子上,用报纸当扇子,有一下没一下地往身上扇,整个人如在胶水里捞出来似的发黏,想想世事真是奇妙,如此滥竽充数,只不过念过一年校外设计课程,便干了这些年,忽然佩服起自己来。

    我再坐一会儿便回写字楼。

    那小小的地方堆满了花,也没有人替我插好它们,有些在盆子里已经枯萎一半,叫人好rou痛。

    自然是叶世球的杰作。

    他为着浪漫一下,便选我作对象,却不知我已狼狈得不能起飞,根本没有心情配合他的姿势。

    我把花全拨在一旁,做我的文书工作,直至一天完毕。

    振作起来,之俊,我同自己说:说不定这一个黄昏,在街角,就可以碰到我的救星,他会问我:你喜欢勃拉姆斯吗?

    生活是这么沉闷,如果我还跳得动舞,我也会学陶陶般天天去迪斯科报到。

    也许是好事,也许有了工作,可免除她在迪斯科沉沦。

    套一句陈腔滥调:我拖着疲乏的身体回家。

    明天的事有明天来当,今天且回去早早寻乐。

    家就是天堂,我买了一公斤荔枝回去当饭吃。

    这是我发明的:荔枝与庇利埃矿泉水同吃,味道跟香槟一样。

    沙发上有一本东洋漫画,是叮当的故事,是陶陶早两年在日本百货公司买的(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,不知怎地,七百多个日子一过,她变成少女)。

    陶陶并不懂日文,但光是看图画也是好的,看到叮当及查米扑来扑去不知忙什么,她急得不得了,到处找人翻译。

    叶成秋答应她将画拿到翻译社去,是我制止的。

    叶伯伯当时大惑不解地问:“查米?还有油盐?到底是什么东西?”

    陶陶最喜欢查米这个角色,巴不得将他拥在怀中,这是只一半像兔子一半像猫的动物,来自外太空,造型可爱,性格热情冲动,陶陶时时看图识字式地逼我陪她看…

    这些画还未过时,她已经决定去做电影明星。

    我都不知说什么才好。

    我对画中的查米惆怅地说:“你爱人不要你了。”

    我们始终不知道故事说些什么太空陈年旧事。

    陶陶房间中一地的鞋子,开头是各色球鞋,接着是凉鞋,后来是高跟鞋。

    她从来不借穿我的鞋子,因为我只穿一个式样的平跟鞋,她却喜欢细跟的尖头鞋,那种鞋子,我在十八岁的时候也穿过,那时候我们配裙子,她们现在衬窄脚牛仔裤,颜色鲜艳,热辣辣的深粉红、柠檬黄、翠绿,也不穿袜子,完全是野性的热带风情。

    我母亲说的,穿高跟鞋不穿丝袜,女人的身份就暧昧了。双腿白皙,足蹬風騒的露趾拖鞋,便是个夜生活女郎。双腿有太阳棕,皮子光滑,鞋子高得不得了,那一定是最爱高攀洋人的女人。

    女儿说过什么,母亲又说过什么。

    有没有人理会我说过什么?

    我常常吃她们两个人的醋,不是没有理由的。

    我把漫画册子放好,看电视新闻,世界各个角落都有惨案发生:战争、龙卷风、地震、瘟疫,大概我还是幸福的一个人。

    其实我非常留恋这种乱糟糟的生活,一下子女儿那头摆不平,又一会儿父亲有事,母亲身子不爽利…让我扑来扑去,完全忘记自己的存在。

    为他人而活是很愉快的事,又能抱怨诉苦。

    等陶陶往外国留学,我的“乐趣”就已经少却一半,难怪不予她自由。

    才静了一会儿,关太太的电话来了。

    她的声音是惨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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