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久不见,小百合_第七章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七章 (第1/4页)

    第七章

    昨夜雨疏风骤,空气中微凉的湿潮熨退了些许炎夏的暑热。

    台北市的天空难得被洗涤出一派纯然的青蓝,偶有几丝白絮般的浮云游戏其间,懒懒地将这个假日妆点出悠闲的风情。

    清晨八点,世美一身休闲服,喜气洋洋地按下了莫可的门铃。

    自从她生病,他们在医院彻底沟通过后,现在毛氏夫妻,正非常努力地适应彼此不同的生活习惯,并用心经营每一天的生活。

    这样的日子差不多可以称之为美满幸福了。因此世美很高兴地丢掉“冷面律师”的面具,天天开开心心地朝破公寓报到。

    汪汪汪汪…

    熟悉的狗叫声再次扬起,小世穿着围裙、手拿锅铲,一副小厨师的模样,迅速将大门敞开。“爸爸早安。”

    “早安小世。”世美欢快地摸摸儿子的头,搂着他进屋。父子俩的相处早已陌生感尽除,更见亲密。“mama呢?”

    “还没起床。”小世手指主卧房的方向。

    “小懒猪昨夜很晚才睡吗?”他皱着眉,担心她生活不正常会影响身体健康。

    “还好,不过妈咪习惯礼拜天睡到中午才起床。”小世回答。随即扬了扬手上的锅铲,骄傲地向父亲眨眨眼,炫耀他的能干。“爸爸饿不饿?要不要一起吃早餐?”

    “谢谢。”他拍拍儿子的头,挽起袖子。“我可以帮忙吗?”他们父子一起玩过很多游戏,棒球、模型、电动…下厨房似乎还没有过,他期待和儿子合作的成果。

    “啊?”小世愣了一会儿,豁然笑开来。“当然。”他跑进厨房拿来一件围裙给父亲。“妈咪说,你很会做菜,有厨师执照。”他说这话的时候,眼底闪过一抹调皮的光芒,小脸蛋难得漾起了童稚的纯彩。

    嘿!世美朝他竖起一根大拇指,很高兴又找到了一处儿子与他相像的地方…不服输。

    好样的!不愧是毛氏真传的子孙。

    “当年,我如果没有选择做律师,现在应该会是‘乌克兰大饭店’的主厨。”他自傲地搂着儿子走进厨房。“你想吃什么?”

    “可丽饼。”小世走过去打开壁橱,抱出一堆面粉、果酱,做可丽饼的材料一应俱全,看来这是他的拿手菜。

    除了想吃外,特意点这道菜,当然也存了要和父亲一较高下的意思。

    “没问题。”世美得意地笑道。爱极了儿子内敛的性格和不服输的韧性,与他小时候简直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汪汪汪汪…特殊的门铃声突然在三十来坪的公寓里扬起,打断了厨房里的笑语。

    “一大早会是谁呢?”世美转身问小世,注意到儿子的扑克脸再度板起,而且更冷硬、僵直了。有“未来冷面律师”的气势。

    小世不答,又沉又重的脚步踏出厨房,走进客厅,将大门敞开,一大束玫瑰马上投进他的怀里。

    世美倚在厨房入口,登时看傻了眼…居然有人一大早送他儿子深红色的玫瑰花。

    “妈咪还在睡觉,请萧叔叔明天再到教室找她。”小世硬着口气说完,鞠了个九十度大礼。“萧叔叔再见。”

    砰!大门在他恭谨的道别声重新又合上。

    小世抱着玫瑰花来到父亲面前。“妈咪的第一号崇拜者。”

    “哦!”世美面无表情接过玫瑰花,瞄准垃圾桶,砰!进篮得分。“红玫瑰一点都不衬你妈咪。”

    可恶!好大的胆子,居然想送他绿帽子戴,该死。

    儿子口中的萧叔叔,该不会是莫可补习班里的萧主任吧?哼!他对那个肥头大耳、一脸谄媚的家伙可是记忆深刻,想不到他到现在还缠着莫可不放,该死!

    所以说喽!真该尽快将莫可娶回家才对,可是他已经对她许下诺言不再逼她的…唉!没办法,只好累一点,每天准时接她上下班,像块牛皮糖一样粘死她,让那些不知死活的苍蝇、蚊子无机可乘,时间一久自然死心。

    “同感。”小世点点头,除了他认同的父亲外,所有企图染指他母亲的男人,都直接列入害虫之林,等闲不准踏进他家大门一步,自然他也不会摆出好脸色给人家看了。

    这招对付一些意志不坚定的人,通常很有效,只除了三个人:脸皮厚度足堪列入“金氏记录”的补习班萧主任;老实过了头,明示暗示皆不懂的杨承志;以及别有目的的陈文嘉。

    不过杨承志已经整两个礼拜未曾上门,小世瞄瞄他那越见“现代妒夫”本色的父亲,不禁在心中大喊:“老爸高明!”不晓得他是用什么方法让杨承志自动放弃的。

    “可是不算‘玫瑰王子’,还有‘玛格丽特王子’和‘海芋王子’!”小表灵精故意加油添火,实在已对父母眼前这种停滞不前、妾身未明的关系,渐失耐心。

    “放心吧!最后胜利一定属于‘百合王子’。”世美轻拍儿子的背,重回厨房,微扬的嘴角充满自信。

    “老爸,你确定?”小世拉拉父亲的衣服,清秀的小脸蛋上浮现一朵调侃的笑花。

    “当然。”世美高傲地昂起下巴。小表再聪明,不到那个年纪,又怎会明白他与莫可之间近日春风得意的浓厚深情?

    “哦…”小世不怀好意地自鼻孔嗤出一段长音,童稚的灵黠神色毕露,完全符合八岁小男孩爱玩爱闹的活跃模样,哪还有半点方才应门时那股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